1.招标条件
G0512线**至**高速公路扩容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至**高速公路扩容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川发改基础[2017]244号)文件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交通运输部以《关于**省**至**高速公路扩容工程**三环路至第二绕城高速段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20〕689号)及《关于**省**至**高速公路扩容工程**第二绕城高速至辜李坝段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18〕227号)批准,**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G0512线**至**高速公路扩容建设项目三环路川藏立交至**第二绕城高速段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川交许可建〔2021〕145号)、《关于**至**高速公路扩容建设项目**第二绕城高速至**场段土建、交安工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及**第二绕城高速至辜李坝段预算的批复》(川交函〔2019〕713号)批复了施工图勘察设计,项目业主为(略),资金来源为政府补助、企业自筹、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略)作为本项目招标人(以下简称“招标人”),现对该项目主线收费站至**第二绕城段交工验收质量检测、主线收费站至**场段中心试验室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本项目里程全长136.124公里,桥梁总长3(略),互通式立体交叉23处(其中枢纽 7 处),互通连接(略).464公里。其中主线分为三段:三环路至主线收费站段为城区连接线,主线收费站至**场为**线,**场至*(略)。路线起于**市三环路川藏立交,止于**辜李坝,主线(略).622公里。另建**城区过境复线,起于棉竹北枢纽互通跨青衣江大桥西侧桥台,止于符溪北枢纽互通,里程长8.502公里。项目设置的桥梁中,特大桥32529米/7座、大桥3737米/18座。
(略)),全长15.919公里,其中桥梁总长12.715公里,路基总长3.285公里。
2.2技术标准
本次招标路段中主线收费站至**场段设计速度120Km/h、双向八车道、路基宽度42米,其余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的规定与要求执行。
2.3招标范围、工作内容及标段划分
2.3.1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G0512线**至**高速公路扩容建设项目主线收费站至**第二绕城段交工验收质量检测和主线收费站至**场段中心试验室。
2.3.2工作内容
1、交工验收质量检测工作
本次招标为G0512线**至**高速公路扩容建设项目主线收费站至**第二绕城段交工验收质量检测,工作内容包含:本项目主线收费站至**第二绕城段(K4+340—K27+000)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等工程的交工验收检测服务(不含房建工程、机电工程)和桥梁荷载试验检测服务以及外观检测工作,并出具检测报告。
2、中心试验室工作
(略))的施工、监理工地试验室进行管理、监督和指导,重点履行好以下职责:
①完善项目工地试验室管理体系。项目中心试验室根据项目建设特点及质量控制要求,完善项目工地试验室设置标准、用表格式、验收考核、检测计划频率等管理制度。明确项目检测人员准入、标准试验审批、不合格项处置、质量问题争端解决等基本规定。统筹管理全项目施工、施工监理外委试验检测工作。
②严格施工、监理工地试验室入场验收。项目中心试验室负责施工、监理工地试验室验收,审定现场检测项目及外委检测方案,考核试验检测人员等工作。重点对检测人员到位及(略)核。
③加强试验检测过程管控。项目中心试验室应对工地试验室检测计划是否执行、检测行为是否规范、检测数据是否真实等开展专项检查,处理本项目质量问题及检测结果争议,必要时开展验证性试验和随机抽检,抽检数据可作为本项目交工验收质量检测数据。每季度将施工和监理工(略)质监机构。
④对工程实体、原材料进行抽检和质量评价。
⑤检测单位须在现场派驻至少2人,配合委托人开展过程检查工作。
2.3.3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为1 个标段,标段号为:JGJC4,对应施工标段、主要工程内容及对应各关联实施标段见附表一,具体检测内容及数量详见报价清单(工程量为参考数据,实际数量以(略))。
①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过程中开展检测工作所需要增加的投入,以及项目里程长、作业点分散、阶段性检测等因素对人员设备安排和检测费用的影响。
②交工验收检测中的部分检测指标需要在(略)。
2.4服务期限
(1)交工验收检测服务期:交工验收检测的过程检测服务期与所检测标段的施工工期同步,即标段开始施工至交工验收后结束;交工验收集中检测(略))并做好开展检测工作的一切准备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工程质量检测快报和正式试验检测报告。
桥梁荷载试验检测服务期:要求在收到检(略)(派驻相关人(略))并做好开展检测工作的一切准备工作,在规定时间内(略)。
(2)中心试验室服务期:中心试验室服务期与本项目施工工期同步。在本项目工程通过交工验收后,本项目中心试验室服务期结束。
注:本项目预计检测服务期36个月(具体期限以实际为准),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资格审查条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略),允许中1个标段。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控股关系,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略)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3.5本次招标检测单位的选取还应遵循“检测标段回避”的原则,如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均不能参加该检测标段投标,否则,该标(略)。即:
(1)如果检测单位在划分的检测标段中已承担该标段范围内的施工或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检测母体检测机构或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外委检测机构或监理单位或监理试验室或第三方检测单位(详见附表二);
(2)如果检测单位在划分的检测标段中与已承担标段范围内的施工单位或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检测母体检测机构或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外委检测机构或监理单位或监理试验室或第三方检测单位负责人为(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4年 4 月 11 日00:00至2024年 5 月 7 日上午10:30,按以下任一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一:在**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略)gov.cn)上免费匿名下载招标文件、参考资料等电子文件。
方式二:登录“全国公共**交易平台(**省)(网址http://(略)gov.cn)”,凭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其它类别项目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参考资料等电子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操作手册》可在网站“办事指南”栏目“其它类别项目系统操作手册”中下载)。
4.2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果有)由投标人在**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略)gov.cn)或全国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略)gov.cn)上自行查阅和下载。
投标人应在投(略),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或疑问,应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没有任何问题和疑问,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略)。
4.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无需向招标人以任何方式提供有关投标人的任何信息和联系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议
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需踏勘现场的潜在投标人可自行组织前往,相关费用自理,安全责任自负。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略)
5.2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送交的时间为2024年 5 月 7 日上午10:00(**时间),截止时间为2024年 5 月 7 日上午10:30 时(**时间),投标人必须将(略)指定地点:**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交易服务中心(**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01号丰德成达中心7层)本项目开标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第一个信封),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5.3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略),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不需提供),到场核验(略)。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略)
6.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略)gov.cn)、全国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略)gov.cn)上发布。
8.投标保证金
8.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略)。
8.2投标保证金(略)。
9.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9.1公示资料
9.1.1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投标文件下述内容作为公示资料进行公示:
(1)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情况表(见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2)近年完成(略)(见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各投标人须提供单独密封的电子文件U盘(为上述公示(略)),与投标文件一同提交,投标人应确(略),否则以投标文件为准进行公示。
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公示资料与评标结果同时在**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略)gov.cn)、全国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略)gov.cn)上公示,公示截止日同评标结果公示截止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9.1.2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日内,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即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在**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略)gov.cn)、全国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略)gov.cn)上公示3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9.2投诉处理:行政监督部门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年3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令第23号修改)、《**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川交发〔2019〕32号)的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11号(九部委令第 23 号修改)和川交发[2019]32号对投诉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10.联系方式
地 址:**省**市高新区高朋大道17号1栋3楼
电 话:(略)
传 真:(略)
邮 编:(略)
联系人:(略)
招标人:(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