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孜区虎峰大道(达孜大桥一虎峰路)环境整治建设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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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孜区虎峰大道(达孜大桥一虎峰路)环境整治建设工(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达孜区虎峰大道(达孜大桥一虎峰路)环境整治建设工程EPC总承包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略),建设资金来自本级财政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代理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EPC(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略)

2.1. 工程名称:达孜区虎峰大道(达孜大桥一虎峰路)环境整治建设工程EPC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略)

2.3. 建设规模及内容:市政道路工程(含原人(略).00㎡,人行道铺装20193.00㎡,盲道砖铺装4320.00㎡,车行道122.00㎡(略).00m,(略).00m,路缘石拆除712.00m,树池翻新1800.00个,花岗岩树池框1*1m900.00个,花池4320.00㎡,车站旁人行道改造2.00套,现浇C30混凝土立缘石55.00m(略).00座,石栏杆H=1.2 10.00m,综合管线过街横管110.00m,拆除原盖板涵单侧八字墙1.00座,混凝土硬化拆除 12436.00㎡(略).00㎡(略).00个,人行护栏H=1.28m 53.00m,井盖新708.00个,非机动车停车区标线15.00㎡,路改人行道(非机动车停车区)463.00㎡)。景观工程(彩色透水混凝土人行道2156.00㎡(略).00m,草坪绿化2403.00㎡,花岗石铺装1002.22㎡,(略).00座,樱花树900.00株,硬化停车位952.36 ㎡,护(略).52㎡,公园花池411.40m,铁艺栏杆411.40m,成品雕塑1.00座,成品坐凳L=2.3m 11.00个,停车场(一、二)16033.20㎡,(略)5.00 套,花岗石球形车挡195.00个,购土回填14089.21m3),停车场(略).00项。

2.4. 预计投资估算总价:(略)

2.5. 标段划分:(略)

2.6.招标范围及内容:在经批准的总体规划的基础上。本次招标范(略)(达孜大桥一虎峰路)环境整治建(略),包括设计(略)修工程。

2.6.1.达孜区虎峰大道(达孜大桥一虎峰路)环境整治建设工程EPC总承包范围内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略)

2.6.2.设计范围内物资(设备)采购、运输、保管以及设备的检测、调试等相(略)

2.6.3.设计范围内施工包括达孜区虎峰大道(达孜大桥一虎峰路)环境整治建设工程为达到招标人要求的工程施工;

2.6.4. EPC实施过程管理中包含但不限于EPC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竣工试验、竣工图的审核、(略)

2.7.质量要求:

2.7.1.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工程设计深度及相关规范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2.7.2.工程所有物资(设备)采购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7.3.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略)。

2.8. 计划工期:本项目为 EPC 总承包工程,工期为12个月(具体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至少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并在人员、设(略)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施工资质: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3.3.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须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4. 近三年(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或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根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企业依据成立时间提供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联合体所有(略))。

3.5. 投标人须根据藏建市管函〔2018〕275 号文(略),提供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截图(联合体成员(略))。

3.6. 投标人在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信用中国主网站(各省市网站不予认可)、西藏自治(略)。以上任一网站上均无不良行为记录,提供网上截图。(仅以以上三个(略)。其他任何网站平台查询数据均不予认可,企业行政处罚不纳入不良行为记录,明确在投标禁入期的除外)(联合体所(略))。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中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 2 家。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投标时应附带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略) 30 日17点00分至 (略)3点59分登陆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gov.cn/)关注项目并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略) 31 日 09 时 31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媒介

本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其他事项

7.1.本项目招标文件已在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 (略)

7.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成(略),并添加拟任(略)。

7.3.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将投标文件上传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http://(略)gov.cn/),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可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访问)使用企业 CA 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因未解密造成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4.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相关规定,各投标(略)。

7.5 本项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略))文件,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方式提交;

7.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 》(法(2016〕285号)规定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信用中国 ”网站((略)gov.cn) 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招标代理:(略)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创业路拉萨雅砻阳光花园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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