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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过渡期职业技能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2〕50号)、《巴中市人社局、巴中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的通知》(巴人社函〔2021〕77号)和《巴中市人社局关于职业培训生活费(含交通补助费)发放天数界定的补充通知》(巴人社函〔2021〕91号)等文件要求,经县就业局、县农民工服务中心初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经2024年4月22日第二次党组会议审定,本批共16家职业培训机构申报脱贫劳动力培训期间生活(含交通)补贴54.065万元,享受脱贫劳动力培训期间生活(含交通)补贴人员1368人。现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5月9日—2024年5月14日),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实名反映,联系电话:(略)。
附件:1.申领2023年脱贫劳动力培训期间生活(含交通)补贴机构汇总表
2.享受脱贫劳动力培训期间生活(含交通)补贴人员汇总名册
附件1申领2023年脱贫劳动力培训期间生活(含交通)补贴机构汇总表.xlsx
附件2享受脱贫劳动力培训期间生活(含交通)补贴人员汇总名册.xlsx
南江县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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