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隆安供电局雁江供电所分布式源荷聚合项目

审批
广西-南宁-隆安县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20日
项目详情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4-05-20

项目名称 ****供电局**供电所分布式源荷聚合项目
建设地点 **壮族自治区**市****供电局**供电所 建筑面积
(平方米)
355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唐文发
联系人 李华源 联系电话 138****2887
项目投资(万元) 28.41 环保投资(万元) 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4-12-31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0 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项中其他光伏发电。
建设内容及规模 ****供电局**供电所屋顶布置光伏组件,可利用面积约355平方米,预计安装容量为70.18kWp。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生态影响 有环保措施:
施工噪声控制措施禁止按喇叭,散料装卸车时应轻装慢放,减少散料冲出车厢发出的声响。临时发电房应加装隔音障,有电力供应时不许使用发电机。污染控制在工程开工前完成工地排水和废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设置足够的污水沉淀池;在施工过程中做到现场无积水、排水不外溢,不堵塞、水质达标。施工现场设置专用油漆料库,库房地面做防渗处理,储存、使用、保管设专人负责,防止油料跑、冒、滴、漏污染土壤、水体。临时流动厕所必须每日清洗。利用**建筑物的化粪池时,应清理干净后,方可验收移交。大气污染措施对易产粉尘、扬尘的作业面和装卸、运输过程,应制定具体的操作规程和洒水降尘制度。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任何废弃物和产生有害有烟尘、臭气的物资,熔融沥青等有毒物质要使用封闭和带烟气处理装毒气体。
承诺:**** 唐文发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唐文发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43。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